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,以及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GB 50057-2010对应的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不要忘了收***本站喔。 今天给各位分享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的知识,其中也会对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GB 50057-2010进行解释,如果能碰巧解决***现在面临的问题,别忘了关注本站,现在开始吧!
1、建筑防雷的问题??
建筑物防雷要有整体观念。所谓整体观念是指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时,对建筑物的内外都要有整体观念。这里的建筑内外不单是指内部防雷装置和外部防雷装置。
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,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,会造成***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。第0.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: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。
竖直敷设的金属管***及金属物的顶端和低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;(5) 没有组合柱和圈梁的建筑物,应每隔三层在外墙内敷设一圈¢12的镀锌圆钢做均压环,有组合柱和圈梁时,利用圈梁的钢筋作均压环。
避雷针 避雷针的设置规律一般是:最高点与突出点,如屋脊、檐角、平屋面女儿墙角。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,大家对探析建筑防雷接地是怎么做的?预埋施工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。
2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
防雷接地处理对于一类建筑物,高度超过30米的部分,金属门窗、栏杆、空调机架等金属物件都需要进行防雷接地处理。对于二类建筑物,高度限制在45米;而对于三类建筑物,高度则需达到60米。
根据【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】的条文规定如下:第一类防雷建筑物,高度超过30米的建筑物,建筑物高度超出30米的部位应***取防侧击雷。
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,其中第2条(款)等为***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[1]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。
【建筑防侧击雷】GB50057-2010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雷规》),是以IEC 62305系列标准[雷电防护]为主要依据,在GB50057-94(2000版)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的基础上重新修订而成的。
3、防雷建筑物的规定有哪些
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。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,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。第二十条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。
应装设**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(网),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、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。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×5m或6m×4m。
其中关于侧击雷的条文如下:《雷规》规定:第一类防雷建筑物,高度超过30米的建筑物,建筑物高度超出30米的部位应***取防侧击雷。
建筑物防雷的基本原则是:***取综合措施,防止雷电直接打击建筑物和雷电感应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害。综合措施包括:建筑物外部防雷措施、建筑物内部防雷措施和接地系统。
一级防雷:1)凡制造、使用或贮存**、火药、起爆药、人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,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,会造成***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。2)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。
4、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
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 中的第 2 条: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,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,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2 m。
【建筑防侧击雷】GB50057-2010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雷规》),是以IEC 62305系列标准[雷电防护]为主要依据,在GB50057-94(2000版)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的基础上重新修订而成的。
GB50057-2010是我国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,是针对建筑物的防雷工作的标准。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的基本原则、防雷设计和施工要求、防雷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等内容。
GB50057-2010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雷规》)规定,第二类、第三类防雷建筑物,高度超过60米的建筑物,其上部占高度20%并且超过60米的部位应***取防侧击雷,而其余部位不需要***取防侧击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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